《安徽文献研究集刊》第六卷征稿通知
《安徽文献研究集刊》第六卷开始征稿,为更好展示安徽文献整理与研究的成果,特向各位专家学者约稿,相关事宜如下:
1、相关稿件务必于2014年3月之前送达安徽文献整理与研究中心。凡投稿者,请提供A4打印稿一份,另附电子文档。
2、本刊除原有栏目:历史文献研究、文学文献研究、文献学研究、皖籍学者作家研究等,尤其欢迎安徽地方学者的学术评传、安徽历史文化安徽传统社会、族谱家谱年谱等相关研究成果。
3、本刊的注释规范如下:
(1)采用脚注形式,注释过少的可以采用夹注形式。
(2)一般著作的标识次序是:作者(编者)/篇名/出版物名/出版机构/出版年/页码。如:
金岳霖:《论道》,商务印书馆,1987年,第4页。
休谟:《人类理解研究》,关文运译,商务印书馆。1982年,第24页。
(3)古籍的标识次序是:书名/卷次/篇名,常见古籍可不标编著者和版本,其它都应标明。如:
《孟子·公孙丑上》。
《史记》卷120《太史公自序》。
王夫之:《周易外传》卷5。
杨时:《陆少卿墓志铭》,《龟山集》卷34,上海古籍出版社影印文渊阁《四库全书》本。
(4)期刊、报纸的标识次序为:著者/篇名/期刊名年期(卷)。如:
彭林:《清人对敖继公之臧否与郑玄经师地位之恢复》,《文史》2005年第1期。
周扬:《三次伟大的思想解放运动》,《人民日报》1979年5月7日。
(5)出版物的版本信息只在文内第一次出现时标明。文内连续出现过多同一文献时,应在第一次注下标明,“此后只标页码”,然后在注号位置标出页码。
4、引用各种文献资料要仔细核查,做到准确无误。引用未经标点的古籍资料,尤其要注意断句、标点的正确。
5、中心联系方式:电话:0561-3802476
安徽文献整理与研究中心
2013年8月31日